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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,看到好久以前的日記, 

日記裡的我,總是那麼赤裸裸地展現。

裡頭,是三年前的我。

裡頭的我喜歡誰,為了喜歡掙扎, 

說愛,覺得太過言重。

 

看著日記, 好像看著一部懷舊電影, 

我,是主講人。

那裡記錄著怎麼開始喜歡他,

那一路的酸甜。

愛,在什麼時候是只有單純愛,百分之百的甜。

在曖昧時期。

 

翻開一頁頁的日記,我看見了他,才看見了自己。

有時候,我會想,想那些文字到底影響了誰,在誰的心裡起了海嘯?

我好常寫給他東西,信、卡片、訊息,

我的文字用不一樣的形式想試著表達一件事給他,

那就是愛。

我傳達給他了嗎??

或許吧。

但是,我為什麼想要試著改變他? 

我為什麼要去感化他?

我又不是傳教士,為什麼要感化他?

是我在心裡的最深處就明白他是錯的人,

為了去否認,所以我去感化去改變他。

是這樣吧?是這樣嗎?

 

 如果今天有一份關於他的問卷,我會給他多少分?我會怎麼下註解?

愛,我真的不懂。

不懂的,除了愛,還有他。 

可是我不想去懂了。

我想走,走向前。

於是我閤上日記,放在床頭。

蓋上被子,緊抓著那老舊的綠色上衣。

他在那,我感到安心。

我對著他說:嘿,你毀了我,也讓我重生。

我愛你哦,很愛很愛你,愛著你,愛過你。

接下來的,我要自己走,

而你,就用一生去贖你覺得欠她的罪吧。

你,和我,我們就留在回憶裡,讓我有空拿出來下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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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krrh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